工作人员:汪佳霖(主任)、竺克豪、罗方愉、韩雪婷
办公地点:上海市国定路777号yh1122银河国际楼1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 65903795 、65903941、 65904319(fax)
主要负责:
1.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方法,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专业的招生方案;
3.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4.组织考生的报名工作;
5.组织命题、考试、评卷、体检、签协议和录取工作;
6.组织对拟录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7.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8.接受考生的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9.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10.配备专人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并组织对招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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