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被批准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之一。
1986年被批准为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试点工作。
1987年被批准为首批进行对在职人员实行单独命题考试入学的单位。
1988年我校会计学专业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是同类院校中唯一有重点学科的院校。
1988年被批准为首批开展应用类文科研究生试点单位之一。
1990年被批准为首批有权授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院校之一。
1991年被批准开始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
1991年被批准为首批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九所试点院校之一。
1992年被批准为首批在社会学科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院校之一。
1993年被批准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994年被授权为进行自行审批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试点院校之一。
1996年被批准与境外大学联合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班,是首批在中国境内授予外国学位的试点单位之一。
1998年至2000年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先后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1998年被批准为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
1999年被批准新增理论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继原来的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为全国财经院校中唯一具有三个博士后流动站的院校。
2000年被批准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会计与财务研究院)。
2002年被批准为首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院校之一。
2002年被批准于香港设立研究生教学点,成为最早在境外开展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的内地高校之一。
2004年被批准为首批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试点院校之一。
2005年被批准为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J.M)院校之一。
2006年管理科学与工程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2009年被批准自行组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秋季入学考试。
2010年,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对2010年招收的研究生试行培养机制改革。
2010年被批准为首批培养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的院校之一。
2011年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获得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2011年研究生院正式成立。
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在上海签署共建上海财经大学协议。
2016年增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018年哲学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获批增列;哲学、数学、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及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增列。
2018年成立“上海财经大学案例中心”,挂靠研究生院,负责案例开发及案例教学相关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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