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
教育部已于3月15日公布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实际,现将我校有关复试及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常复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安排。凡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者,请登陆系统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国定路777号yh1122银河国际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者将不予录取。复试期间考生须按照院(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自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复试期间将体检报告交至相关复试院(所)。
二、校内调剂复试
我校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历史学门类部分专业和个别专业学位生源相对不足,可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接受校内调剂的原则是:
1.经济学、管理学门类可接受报考经济学、管理学门类或经济类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且其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70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55(83)分。具体各专业接受调剂的条件限制可登陆我校招生系统查询;
2.理学门类可接受报考理学门类或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和经济类专业学位且数学基础好的考生调剂,其中报考理学门类初试总分不得低于295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45(68)分,报考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和经济类专业学位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70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55(83)分。同等条件下,本科修读过数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
3.专门史专业可接受报考人文学院哲学门类、文学门类、经济哲学专业或社会学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其中报考哲学门类初试总分不得低于295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40(60)分;报考文学门类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45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53(80)分;报考经济哲学专业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70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55(83)分;报考社会学专业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10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44(66分)。由于各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和初试分数有较大差异,调剂复试名单将综合本科专业背景、综合素质等方面择优确定。调剂考生的录取将依据复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4.金融硕士金融计量方向可接受报考西方经济学数理金融经济学方向、数量经济学大数据经济学方向、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信用管理、金融硕士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方向考生调剂,且其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70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55(83)分;
5.金融硕士财富管理方向可接受报考金融学院金融硕士的考生调剂,其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70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55(83分);
6.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项目方向可接受报考经济类专业学位、经济学门类或管理学门类考生调剂,且其初试总分须达到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申请者要同时具备(1)GMAT或GRE成绩证明(二选一,最低要求:GMAT600,GRE315);(2)托福或雅思成绩证明(二选一,最低要求:托福83,雅思6.5);(3)本科期间官方成绩单(最低要求:GPA3.0/4.0或3.5/5.0),点击可查询学院招生公告。
7.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上财-伯克利全球财富管理方向可接受报考经济类专业学位、经济学门类或管理学门类考生调剂,且其初试总分须达到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点击可查询有关招生公告。
8.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方向可接受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调剂,且其初试总分须达到国家复试基本要求。详情可查询学院招生公告。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未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于2017年3月16日22点(届时可能会根据实际略有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至3月20日12点(其中金融硕士全球金融硕士双学位项目方向和金融硕士(非全日制)上财-伯克利全球财富管理方向延长至3月31日12点,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方向延长至3月22日12点)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院(所)将于系统关闭当日12点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综合考生的初试分数、本科专业背景、所获奖励等因素择优确定调剂复试的名单,并通知考生。
获取校内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陆系统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正常复试的要求参加复试并完成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
三、报考我校调剂至其他单位
未获得我校复试资格但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的考生,均可联系其他调剂单位。其调剂录取程序为: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非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关注各学校调剂信息,进入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申请;
2.欲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欲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如得到对方院校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予以确认。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发布时间:2017-03-16
阅读量:67081